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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立功和提拔

随着四大家族的案件彻底落幕,相应的论功行赏也来了。

杨晨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,集体一等功一次。

叶江云副局长、罗友祥大队长、郝军大队长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,集体二等功一次。

高林中队长、江源、杨连昌、吴茂杰、项文龙等刑警队大批警员、其他部门的一些领导同志,都获得了个人三等功奖励,其中也包括当时跟杨晨一批进来,现在在治安大队工作的王鹏。

以上是公安系统的立功授奖。

纪委和其他参与办理此案的部门,也都按相应的奖励标准,对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。

按当时的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》规定,个人一等功奖励一万元,集体一等功奖励三万元。

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,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。但是在杨晨的建议下,李涛书记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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